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颖, 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鲁0687民初5002号,(2021)黑01执220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2020)鲁0687民初5002号民事判决书,受理了杨颖与海阳市福邸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依法公告送达(2021)黑01执220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刊登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