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秀华,张林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张林:本院受理张秀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城人民法庭4号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