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洁,张若娴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苏0583民初144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洁:本院受理(2022)苏0583民初1445号张若娴与陈洁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3:30时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张浦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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