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嵇红燕, 常熟市服装城张冒国服装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142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嵇红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常熟市服装城张冒国服装商行与被告嵇红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1民初142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嵇红燕支付原告常熟市服装城张冒国服装商行货款23799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辛庄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