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束名花,郦荣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郦荣辉:本院受理原告束名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