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高修,李永艳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鲁0285法鉴333号
案由
-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李永艳:本院受理的刘高修诉李永艳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要求对莱西市烟台路130号C3栋2单元301户房屋(青房地权市字第201528035号)的价值及登记在李永艳名下的鲁B669LD号车、鲁B8DR69号车、鲁B199KG号车的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85法鉴333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
刊登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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