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卫东,唐仕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21民初133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仕俊:本院受理的(2022)川0121民初1330号原告申卫东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你给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淮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