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礼拜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顺福达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乐至县世纪恒越装饰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鲁0113民初667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乐至县世纪恒越装饰经营部、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礼拜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鲁0113民初667号原告济南顺福达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世纪恒越装饰经营部、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礼拜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21875.54元及迟延付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无理由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