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城阳区宜家鑫源超市,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澳雅特酒业有限公司 ,卫辉市祥河酒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城阳区宜家鑫源超市、烟台澳雅特酒业有限公司、卫辉市祥河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