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哥弟真的好贸易有限公司 ,锦江区翠梅西化日用品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4民初1201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锦江区翠梅西化日用品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哥弟真的好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川0104民初12013号案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