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夏勇军,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06民初58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夏勇军:本院受理的(2022)川0106民初58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