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盛立,张盛军, 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浙0102民初1004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盛立、张盛军: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盛立、张盛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102民初1004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塘院区(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68号)第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