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练晓波,刘建农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内容
练晓波申请执行刘建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刘建农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刘建农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刘建农至今未履行。现我院拟对被执行人刘建农名下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花苑34幢-11的不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刘建农及其相关协助执行义务人于2022年5月5日前将该不动产腾退。到期不腾退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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