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青云,杨密,崔坤, 平原县海达电动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06民初355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平原县海达电动车有限公司、崔坤:本院受理原告李青云、杨密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21)苏0206民初355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