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洪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06民初576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洪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诉被告赵洪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6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