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海波,乔敏,欧阳璐,徐甜甜,鲍金成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鲍金成: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海波、乔敏、欧阳璐与被上诉人徐甜甜及原审被告鲍金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