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勇,何林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何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早上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511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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