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陕西金昊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华通建筑材料租赁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6民初10716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金昊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华通建筑材料租赁中心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6民初10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