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彦根, 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2民初3513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彦根:本院受理原告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2民初35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未央宫法庭三楼二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