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亮,张瑞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瑞敏:本院受理原告王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此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