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根昌,李文栋,代欣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26民初391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代欣桐:本院受理原告陈根昌与被告李文栋、代欣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6民初39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限被告李文栋、代欣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陈根昌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支付利息151500元,合计651500元案件受理费10316元,由被告李文栋、代欣桐负担。案件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代欣桐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