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余伟杰,吕今源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204民初346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吕今源:本院受理原告余伟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1204民初3469号,该案已审理完毕,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吕今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天内归还借款20000元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承担的受理费原告已经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付款义务时迳付给原告,本院不作另退。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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