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叶德营,刘惠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205民初2524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惠斌:本院受理原告叶德营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205民初2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1530元,并支付从2020年5月1日起以11153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给原告。本案受理费1366元(原告已预交),财产保全费1095元,合计2461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