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赖世强,张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倩:本院受理原告赖世强与被告张倩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相关诉讼文书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四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