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乔勇,雷守宝,杨红,潘正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红、潘正军:本院受理原告乔勇、雷守宝诉被告杨红、潘正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陈港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