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茂泰米业有限公司正大桑田(长春)农业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食中宝粮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茂泰米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正大桑田(长春)农业有限公司诉西安市新城区食中宝粮行、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茂泰米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15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计算)。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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