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百利,史振亮,张世东,张卫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404民初8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史振亮:本院受理(2022)苏0404民初861号原告王百利与被告史振亮、张世东、张卫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七法庭(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