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宏林,吉磊磊,吴可均,王晓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02民初354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宏林、吉磊磊、吴可均、王晓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702民初3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