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小林,赵国庆,戴艳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鲁0784民初20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赵国庆、戴艳妮:本院受理原告李小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784民初20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景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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