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西聚鑫覆膜砂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自立高分子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西聚鑫覆膜砂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自立高分子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聚鑫覆膜砂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保)、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我院崧厦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