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碧波,封文平,陈美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封文平、陈美英:本院受理孙碧波诉封文平、陈美英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