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史伟平, 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509民初14142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苏州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伟平诉被告苏州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14142号民事裁定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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