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勇, 苏州云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583民初1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云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0583民初10号原告石勇与被告苏州云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