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奚文清,张倩倩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后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倩倩:本院受理原告奚文清与被告张倩倩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