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华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2民初297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华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2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本金49869.01元、违约金7700.6元、利息5276.77元、手续费8183元,后期利息从2020年12月6日起,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简案快审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