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旭斌,陈星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7783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星宇:我院受理原告丁旭斌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277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自判决生效起3日内向原告赔偿18000元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