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伟利,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猛追湾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8民初1289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伟利: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8民初12897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猛追湾支行与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