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安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安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深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安栋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6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