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汪金花,花平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花平南:本院受理原告汪金花与被告花平南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9日9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