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超,肖李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92民初417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肖李军:本院受理原告王超与被告肖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192民初4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