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仲明,鲍云燕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211民初4675号之一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鲍云燕:本院受理原告王仲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11民初46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太湖法庭领取裁定书、上诉须知、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