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市能安消防装饰工程设备有限公27司,第三人-柳林锋,周树奇, 广东万盛达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粤1302执8199,(2021)粤1302执异51号,(2020)粤1302执8199 |
案由 |
特殊程序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万盛达建设有限公司、柳林锋、周树奇: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能安消防装饰工程设备有限公27司申请追加第三人柳林锋、周树奇作为((2020)粤1302执8199案件被执行人一案(原案被执行人广东万盛达建设有限公司),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02执异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第三人柳林锋为本院(2020)粤1302执819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额8245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东万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追加第三人周树奇为本院(2020)粤1302执819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出资额255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东万盛达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第三人柳林锋、周树奇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