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文治,孙海燕, 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威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文治、孙海燕:本院受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诉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威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王文治、孙海燕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