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蒙亚恒,蔡明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明昊:本院受理原告蒙亚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证据。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25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603.8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7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周至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