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凯,夏宝良, 洛阳协和置业有限公司 ,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协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洛阳协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西安协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凯、夏宝良诉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举证须知、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