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红阳,高淑娟,张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陕0103民初638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淑娟:本院受理原告赵红阳诉被告张涛及你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张涛就(2021)陕0103民初638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