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沭阳县沭城常建光书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3民初62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沭阳县沭城常建光书店:本院受理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被告沭阳县沭城常建光书店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3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