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顺利,郑克加,郑广湖, 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外贸开发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报于2021年6月6日刊登在第G62版的被告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外贸开发公司、郑顺利、郑克加、郑广湖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应更正为“原告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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