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顺利,郑克加,郑广湖, 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外贸开发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于2021年6月6日刊登在第G62版的被告汕头经济特区广澳外贸开发公司、郑顺利、郑克加、郑广湖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应更正为“原告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