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远瑜,曾伟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5222民初980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远瑜:本院受理曾伟军与陈远瑜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5222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京溪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