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林炎,王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424民初268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朱林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424民初2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